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互联网督查
能力提升年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园地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中作表率 —— 致全州各民族同胞的倡议书
时间:2018-05-14  作者:  新闻来源:州创建办  【字号: | |

 

  全州各民族同胞: 

  黔南,一个多民族聚居、独具情韵的民族自治州,一个420万各民族同胞共同拥有的家,长期以来我们各民族在这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特别是自治州成立62年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心归聚、精神相依。2013年以来,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部署和中共贵州省委奋力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重在基层、贵在创新、树立典型、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创建工作统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更好的激发全州各族儿女对党、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挚爱之情,更好凝聚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正能量,加快建成百姓富生态美的幸福黔南,在此,我们向全州各族同胞们发出倡议: 

  一、坚持立场,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全州各族同胞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保持信念坚定、立场鲜明的政治品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二、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全州各族同胞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发扬各民族手拉手、心连心的好传统,讲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让各族同胞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各项活动中去;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传递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要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建设者、促进者、宣传者,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热爱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三、敢于担当,做民族团结的实践者。全州各族同胞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唱响好花红民族绚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转变思维方式,积极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注入活力;要大力弘扬“登高望远、精益求精、勇于争先”的大射电创新精神,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任务转化为自觉行动,精心呵护全州民族团结大好局面,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助力添彩,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为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贡献力量。 

  各族同胞们,人心齐、泰山移。当前,黔南的发展站在了新起点、迈入了新阶段、走进了新时代,大家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始终坚持创建工作高位高效推动不动摇、持续创新创优不懈怠、全面示范创建不放松,进一步把握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时代脉搏,讲好黔南故事,推进各民族同胞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一伟大工程不断引向深入,让好花红民族绚歌在各族人民中永远传唱,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黔南大地永远美丽绽放。 

黔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南州布衣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邮编: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10217144号-1 |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