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一批又一批检察官加入到公益诉讼工作中。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秦啟安就是其中的一员。
记者见到检察官秦啟安时,他正在翻阅卷宗查看案情,统筹安排当天的工作。
公共利益包罗万象,有抽象的比如烈士名誉,也有具体的比如生态环境。由于前期摸排案件线索、调查取证等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就使得公益诉讼工作常常是奔波在路上,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官来说,外出调查就是“家常便饭”。秦啟安平时比较关注家乡的生态环境,为保护我们的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巡河”就成了秦检察官日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这天,秦检察官和助理驱车来到车地水库,下车后,秦检察官沿着河岸边走边仔细察看,拍照、录像一项不落。随后,秦检察官又对水库周边一些从事生产砂石的企业进行走访,察看。
瓮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秦啟安
现在我们来巡查的目的是:一是防止生活垃圾,二是周围牲畜进入库区,还有一个就是附近的矿厂有没有洗矿的矿渣、废水流入水库区,经过近年来我们加大检查,和水务局一起,车地水库得到很好的保护。
除了对水库、河流的常规巡察外,秦检察官还利用无人机对我县各条河流进行航拍巡河,由于无人机航拍影像具有高清晰、大比例尺、小面积、高现势性的优点,特别适合获取河流这类的带状地区航拍影像,从而形成精准的影像数据,便于掌握公益诉讼案件第一手资料。
上午巡河,下午巡山,在映山红景区,秦啟安仔细察看着森林里的植被有没有遭到破坏,尽管天气阴冷,道路泥泞,雨水打湿了衣服,但这都不能阻止秦检察官守护公益的步伐。
巡完山回到单位,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秦检察官还得忙着整理这一天收集的各类资料。
瓮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璐
秦啟安检察官在工作中是一个认真细心的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时候,因为公益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即使在下班时间收到线索也会立即赶赴现场调查证据。
瓮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秦啟安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这个就是我日常工作的一天,我的工作平凡而又充满挑战,时常伴有泪水和汗水,我们依法行使公益权益,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保护家乡的绿水青山、维护社会公益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检察官生来平凡但却不甘平凡,河水污染、制售假药劣药、非法占用农用地、公共安全隐患,向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能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行政机关,任何有损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公益诉讼检察官都会重拳出击!他们守护着公共利益的那一份信念,守护着渴望美好生活的每一个人,为他们加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