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去福泉市看守所提审一名听不懂汉语的性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但是我不懂苗语,所以需要苗语翻译人员的帮助……”,3月19日上午8:30,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郑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正在忙着联系苗语翻译人员,一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检察官的一天在忙碌中开始。
郑萍联系完苗语翻译人员后,迅速准备了到福泉市看守所提审一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的材料,9:00准时到达目的地。因该案发生在福泉市苗族聚居地,嫌疑人对汉语的理解存在一定的难度,郑萍在提审过程中显得格外谨慎和耐心,对经苗语翻译人员翻译的话语反复斟酌和推敲。
“今天的讯问到此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我们现在请翻译人员将今天的笔录读给你听,和你所讲的内容是否相符”。历时3个小时的提审过程一直持续到中午12:00。自从进入员额检察官队伍以来,为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郑萍一直在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
提审结束后,郑萍回到单位吃过午饭就着手准备13:00同相关人员到福泉市凤山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资料。
郑萍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七五”普法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做好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重要指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底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检察长、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兼任全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2019年2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季入校兼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和福泉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聘请检察机关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2019年3月1日在福泉中学已经举行了聘请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共17人兼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会暨法治进校园检察长“开学第一课”活动,今后还将开展一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每名法治副校长都将到全市各中学上法治课。
在法治进校园活动现场,记者看到,郑萍身体力行,积极与学生们进行互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
下午3时许,法治进校园活动结束,郑萍与其他检察官一行又忙着回到单位准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工作展板的内容。
记者手记:又是一年春来到,郑萍已经在立心铸检魂,实干筑检梦的大道上迈开了重要的一步,无论是提审过程中的谨慎、耐心,还是法治进校园活动中的深入互动,都彰显着这位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法治情怀,郑萍只是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奋力拼搏的一个缩影,而该院全体干警都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化为奋斗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