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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浅析
时间:2014-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廉政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工作和检察管理活动中逐步产生和发展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关于廉政的价值、观念、知识、原则、行为规范等物质和精神财富,以“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其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清廉,其中“为民”是本质特征,“公正”是根本保障,“清廉”是内在要求。下面,笔者就基层检察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谈谈自己得拙见。

  一、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

  廉则国昌,腐则国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将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塑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求真务实、业务精良、高效廉洁的检察队伍。

  1、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司法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求。

  司法现代化,强化文明司法是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部门在自身文化建设中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变成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具体行动,就必须大力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不断提高检察管理水平和检察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让司法文明真正体现在检察人员的一言一行中。

  2、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增强拒腐防变的迫切需求。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能够影响人、塑造人、教育人、培养人,其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会把检察干警团结凝聚起来,实现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的一致。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明显的司法特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中心,把抽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具体的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用思想政治工作来教育人、关心人,确保检察廉政文化不断增强激励功能,从而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恪守廉洁从检信念,淡泊名利,严于律己。

  3、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提升检察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良好检察形象和检察机关公信力的建立是通过每位检察人员在每一件案件、每一次和群众接触的过程中形成和建立的,良好的检察廉政文化熏陶,对于检察人员自觉地提升自我形象,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强化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能够积极促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促进敬业、创新的学习理念,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内在素质,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4、加强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必然要求。

  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廉政制度,使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看到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近来,中央开始部署打击司法腐败。因此,检察机关必须着眼于建立“不愿为”的检察官自律机制,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根本,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旨,以司法为民为目标,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力量。

  二、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刻内涵

  检察廉政文化是推进检察工作进展的重要思想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前提,它可以概括为检察廉政精神文化、检察廉政制度文化和检察廉政物质文化。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围绕廉政这一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使广大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增强检察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切实增强防腐拒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努力创造“公正清廉”的司法环境,全力打造清廉高效的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检察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在充满各种诱惑和陷阱的环境下,检察人员以何抵御诱惑和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笔者认为我们的检察人员和检察事业需要“精神经费”作保障,我们的“精神经费”就是检察廉政文化,检察事业的物质经费有国家财政作为后盾,而“精神经费”还不能满足当前检察工作的需要,只有在物质经费和精神经费“双保障”的前提下,我们的检察事业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如何弘扬和建设检察廉政文化,抵制腐败文化,进一步全方位推动检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通过潜移默化的检察廉政文化渗透,构建廉洁从检大环境,使公正廉洁执法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见于形。

  三、检察廉政文化的作用

  检察廉政文化反映了检察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是提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质的思想保障。检察廉政文化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强化职业自律,陶冶职业情操,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业务精湛、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检察廉政文化作为全体检察人员共有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特殊的行业文化,是先进文化的行业表现,是检察人员和检察事业的“精神经费”,检察廉政文化在充分发挥检察人员的能动性,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熏陶作用。让检察廉政文化的熏陶作用成为心灵的净化器。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以文化形式渗透到社会各方面,对社会有较强的渗透力。当渗透到广大检察干警思想行为中,潜移默化,就能够影响、引导、决定检察干警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价值取向和人生态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文化来源于实际生活又高于实际生活,对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道德情操起到感染熏陶的作用。影响和陶冶检察干警的精神和灵魂,不断冲洗掉广大干警思想上的污垢,净化干警的思想和心灵,成为推动检察工作进步的精神动力和强力支持。

  二是凝聚作用。让检察廉政文化的凝聚作用化为巨大向心力。廉政文化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强调的是全员参与、自觉行动,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建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共同情感。通过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一种与检察职业道德相结合的文化体系,并使检察干警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和培养,用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把广大检察干警聚集起来,使整个队伍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的凝聚力量,成为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发挥检察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力保障。

  三是预防作用。让检察廉政文化的预防作用成为长效的软规章。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始终突出人文关怀,注重实现上下联动,内外团结,整体和谐,使廉政文化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并使之成为一种没有明文规定的软规章,起到无形的预防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廉政文化的软性控制成为对检察干警行为的 “引导者”,引导检察干警加强文化修养,升华自己的人格,确立秉公执法的党性原则,严以律己的慎独精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让检察干警形成一种相互监督,主动抨击腐败行为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腐败现象,恪守廉洁从检信念。

  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存在偏差。对检察文化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够清晰,将检察文化理解为仅仅就是检察系统内部开展的文艺、体育、娱乐等活动,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看得见、抓得着、易出政绩,只要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就可以了,从而把主要精力投放在办案等工作上,仅仅是将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法律监督活动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层化的局限和误区上。甚至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软任务,看不见成果,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是对正常工作秩序的冲击,是浪费时间不务正业;认为把有限的资金用来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是浪费、是形象工程等,未意识到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没有长远规划,不是主动开展工作,而是被动应付。

  2、参与主体不广。长期以来,基层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更多强调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检教育,而忽视了对一般干警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检行为的培养。基层检察干警工作繁杂又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实际工作做得多,而很少有时间静下心、坐下来参加学习,就像我院反贪干警经常在外出差,有时候一个季度没有参加过一次全院干警大会,更不要说参加廉政文化建设了,这样就容易导致一般干警从思想上认为廉洁从检是领导干部的事,事不关己,漠不关心。从而导致检察干警缺乏“精神经费”,甚至发生部分干警走向违法违纪的道路。

  3、奖惩机制不全。很多地方廉政文化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很好结合起来,有的奖惩机制得不到有效落实,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在进行廉政文化工作时不注意发现身边的典型人物,对一些埋头工作、不善言谈的同志未及时发现和肯定工作成绩,甚至在福利待遇、选拔任用上往往容易被忽略,以致挫伤了这些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最终造成干警对本院廉政文化建设失去信心,极度不利于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4、氛围不浓。廉政文化建设互动不够,宣传不力,参与性不强。除党员领导干部外,一般检察干警很少主动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来,对廉政文化建设不了解、不关心、不学习,有的一提到廉政文化,首先想到的是“上大课、做报告、树典型”等流于形式,走过场,缺乏实际的东西,没有真正的使一般检察干警从内心认识和感知检察廉政文化,学习内容也仅仅停留于念念报纸,照本宣科,被动应付,从而无法使干警从内心积极主动参与廉政文化的学习和建设中来。

  5、载体不多。基层检察院对廉政文化建设古板单调,方法不活,创新不足,只限于一般的写点文章、发点信息、送点贺卡等,人性化的方法和载体不多,满足于上级组织的廉政文化活动,本单位缺乏有组织、有规划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途径

  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改变工作作风、筑牢反腐防线的一项重要系统性工程,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必须围绕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制度体系、教育载体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与探索,以期检察廉政文化得到丰富和发展。

  1、正确认识检察廉政文化。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要纠正“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是硬任务,而廉政文化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可搞可不搞”和“基层人手少,监管任务重,没有时间学”等片面认识,要做到业务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两并重、同时抓”,要认识到检察廉政文化是我们检察干警做好检察工作的“精神经费”。同时广大检察干警要克服三种模糊思想:即认为自己职位不高,手中的权不大,反腐倡廉是领导的事的“与己无关”思想;认为廉政建设自己做得再好、基层管得再好,对较高层次的反腐败起不了什么作用,缺乏从自我做起的信心和决心的“无所作为”思想;认为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只是“穿老鞋走新路”,没有什么新的内容,学习也是走走形式的思想。检察廉政文化是一门正在创新和发展的新科学,广大检察干警要积极参与到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来,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是检察事业“精神经费”的创收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廉政文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检察院领导核心的党组要把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纳入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组织领导中,要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摆在主要工作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着力推进。同时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机制,建立以纪检监察为主,政工、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部门为辅的专门组织,设立办公室,确定相应工作人员,并由一名院领导负责廉政文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在充分听取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和本院特点的廉政理念,对如何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切实可行计划方案,在设施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确保本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防止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

  3、健全防范制度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是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要建立“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的干警廉洁预警机制,对新招录人员和新晋升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干警时刻守住人生的“道德线、纪律线、法律线”。要细化执法标准和办案流程,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做好案中监督检查、案后回访考察,对办案重点环节、岗位的执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察。严格执行办案问责制,对执法办案和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从问题查原因、从原因追责任,严格执法纪律,通过建立规范的防范制度,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更好的保护和挽救检察干警。

  4、建立监督机制。权力的良好运行必须依靠严格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接受监督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检务督察制度等措施,构建规范检察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按照“检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检察职能,通过编印“检务公开手册”,设立检务公开栏、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推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当事人、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通过走访当事人、人大代表,邀请廉政监督员、各界人士座谈等方式,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制度上保证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和检察官的廉洁性。

  5、建立激励机制。要善于发现和捕捉身边的典型人物和模范同志,及时发现和肯定其工作成绩并进行表彰和宣传,号召其他同志向模范同志学习,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积极性。离我们最近的、最现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例子就是最好的教材,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大家自觉学习典型、模范,争优创优,创造更多优秀的活教材,丰富检察廉政文化,进一步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

  6、创新教育载体。要把廉政教育作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合理运用“墙面”、“宣传专栏”、“信息专刊”、网络、报纸、电视等载体,深入挖掘、提炼乡土廉政教材。要丰富教育内容,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做到疏导与灌输并举、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随机性教育并存,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法纪法规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要把教育和娱乐紧密结合起来,比如,经常组织检察干警廉政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活动,将获奖书法、绘画作品赠予检察干警带回家或办公室挂于墙上,既让检察干警增加友谊又可以受廉政作品的影响,时刻警醒自己。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做到寓教于乐,乐中受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德感人,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凝聚力,让广大检察干警在富有艺术感染力的文化活动中接受熏陶和教育,提升思想境界,自觉培养和形成共同的检察价值观念,使勤政廉政成为广大检察干警的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自觉行为,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总之,“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反腐倡廉、公平正义已成社会民众的强烈愿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发展和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对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下大力度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助推检察事业发展。望借助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平台,更好的发展和丰富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特别是检察廉政文化,为检察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 “精神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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