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到龙里县检察院调研司法改革进展情况。
座谈会上,杨承志与该院同志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龙里县检察院在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遴选和管理、办案组织设置和大数据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等方面的情况,并查看了员额检察官的司法业绩档案。
杨承志强调,龙里县检察院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注意区分好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要坚持“以案定员”与“以职能定员”相结合,按照案件数量、复杂程度配置好各业务条线的员额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的作用;要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省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推动全院办案质量、效率提升。
杨承志要求,龙里县检察院要抓好检察官助理的培养,为今后遴选员额检察官储备优秀人才,下步要用好中央关于招录聘用书记员的政策,用待遇留住人,为检察事业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