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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院出庭公诉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文忠受贿一案
时间:2018-12-11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文忠受贿一案,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首例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凤敏等人出庭支持公诉。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文忠利用担任贵阳市房管局局长、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乌当区区长、乌当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城市建设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并通过多媒体进行PPT示证展示了书证、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郭文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公诉人紧扣案情,立足证据,充分论证了该案的定性、量刑及法律适用等,并针对该案作了引人深思的法庭警示教育。被告人郭文忠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省监察委案件审理室、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处有关负责同志、黔南州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等20余人到庭旁听和观摩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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