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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检察制度先行 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时间:2019-06-27  作者:朱文希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自省院决定开展助推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以来,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更新的思路推进工作,以更实的举措压实责任,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机制。为积极落实省院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更好地传递检察好声音,黔南州检察院建立了《黔南州脱贫攻坚专项信息工作机制》,要求两级院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挖掘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形成简报信息向省院推送。为全面、精确统计办理涉贫案件的相关数据,黔南州检察院建立了《黔南州检察机关脱贫攻坚数据报表条线报送机制》和《黔南州检察机关办理涉贫案件登记制度》,通过条线归口,加强对数据的审核把关和核准校对;通过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行监督等14个案件登记台账,全貌反应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提升专项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二是建立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确保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将司法救助工作与驻村扶贫工作充分结合,及时发现重点救助对象,协助当事人提交救助申请,实现快速优先救助,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截止目前,州院与州扶贫办在全州范围内印发了《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黔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综合性、多元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涉贫信息共享机制。瓮安县检察院从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出发,从检察机关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实际需求着眼,积极同县扶贫办公室沟通协商,建立了精准扶贫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对瓮安县检察院开放贫困户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检察机关精准掌握贫困户信息,识别贫困户属性及致贫原因,为检察机关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和高效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涉贫案件提供了信息数据保障。

  四是建立涉贫职务犯罪查办衔接机制。为从严打击涉贫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妨害扶贫项目落地、扶贫资金使用等腐败问题,确保扶贫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黔南州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同时,独山县院与县监委建立了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共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重点、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复议复核、宣传报道等工作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形成惩治涉贫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继续按照省委、省院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专项工作,为实现百年目标贡献更优更好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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