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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17  作者: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0年6月16日在州十四届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涛

 

州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报告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在州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领域保护为重点,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国家和社会挽回损失2.9亿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聚焦“公益”核心,扎实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全州检察机关累计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163件,立案196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96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0件,法院均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一)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

  切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州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主动将公益诉讼与州委确定的“一圈两翼”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融合,持续聚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促成全州恢复耕地、林地、湿地6482亩,促成治理恢复被污染土壤、水源地3.6万亩,督促关停、整改违法排污企业、养殖户34家,促成建立补植复绿基地20个共计5785亩,督促落实补植复绿树木61万株、增殖放流鱼苗92万尾。与跨省的广西、本省的黔东南等相邻的河流沿线县(区、市)院建立红水河、柳江跨区域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切实推动流域治理。

  切实服务防疫阻击战。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办案指导意见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紧紧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医疗废物处置等防控重点工作,办理涉及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诉前公益诉讼案件5件,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如2020年2月3日,三都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三都县腾济大药房高价售卖宣传为抗病毒的口罩。经查实,该口罩为普通口罩,并无其宣传的抗病毒作用,存在高价销售劣质产品、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三都县检察院依法向三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范围内从事医用口罩销售的药店进行排查,对虚假宣传高价销售劣质口罩的药店及时采取相关行政措施。后该局积极按照检察建议对权限范围内的药店进行排查整改,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开展“等外”领域探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范围”,为公益诉讼工作从原“4+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向“等外”领域拓展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2020年1月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在消防、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探索办理案件53件。如2020年2月至3月,都匀市检察院针对都匀文峰酒店、京都广场、西苑大厦路段消防通道长期被私家车占用、堵塞,都匀市检察院后门路段、州林业局北侧中大逸峰小区路段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单位或者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的情况,向都匀市消防救援大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此后,还对都匀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履职情况进行事后追踪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具体建议。2020年5月7日,在都匀市政府组织下,都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联合都匀市住建局、都匀市公安局、都匀市综合执法局等8家单位组成都匀市打开“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专班,针对每个小区不同情况采取召集停车、增设停车位、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对消防车道占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建立了有针对性的长期治理机制。

  (二)严格诉前监督,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全州两级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用好诉前程序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监督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和怠于履职行为,对于经过诉前程序,相关行政机关未回复或拒绝正确履行职责的,坚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1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办理1896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涵盖了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林业、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人防、城建、市场监督等部门,办案领域全面、办案类型丰富。绝大多数案件通过诉前程序解决了问题,促使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针对一些难以推进落实的公益难题,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共商办法,推动问题解决。如调研发现的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防办)怠于追缴长顺县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一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真评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充分考虑长顺县面临2019年贫困县出列的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考虑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助推脱贫攻坚的正向效应,多次与长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推动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落实了最高检张军检察长2019年12月5日在重庆调研时作出的“公益诉讼检察不能追求起诉数量,诉前程序就解决了问题是最佳司法状态”的重要指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敢于较真碰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州两级检察机关紧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监督难度大的问题,坚决果断地开展公益诉讼,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公益诉讼在维护人民切身利益方面所起的重大作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全州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基层,倾听民众呼声,通过各种途径摸排案件线索,找准案件监督切入点,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老大难问题提供了司法解决方案。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联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一次性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烈士陵园管护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如2019年4月清明期间,全州检察机关对辖区内烈士陵园、英烈墓地等部署专项排查,按公益诉讼程序立案9件,制发9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烈士陵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恢复英雄烈士设施的纪念和教育功能,以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荣誉,恢复烈士陵园庄严容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如,2019年贵定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对幼儿园食堂、镇村卫生室等地点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食药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向相关责任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份,均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采纳并进行全面整改,消除了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村镇卫生室的药品安全隐患。

  二、强化联动协作,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开展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支持,同时也需要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和检察机关自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支持。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州两级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党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州检察院及时向州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阶段性重要工作,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得到州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0次,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强化制度机制共建。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层层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增进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凝聚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和合力,全州两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磋商,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动机制70余项,如黔南州院参与起草的《黔南州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制度》已正式在全州范围内印发执行,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受理举报、协同取证等问题作出了细化操作规定。又如,罗甸县检察院与广西天峨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辖区内红水河协同治理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为更好保护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贡献检察力量。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全州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不断夯实执法办案基础。

  (一)加强队伍建设。2017年以来,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办案人员的配备和培养,从其他业务部门调剂、选配了20余名业务骨干充实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公益诉讼办案力量显著增强。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5次,总结工作经验,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州检察院单独设立公益诉讼检察部,各县(市)院也相继成立了专门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80人次,推动办案团队进一步向专业化迈进。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通过正义网、今日头条、法治生活报、“贵州检察”、“黔南检察”等媒体发布公益诉讼工作信息140余篇,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传播了黔南检察好声音。

  (三)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全州检察机关始终以办案质效为先,着力办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有震慑的案件,不搞假案、凑数案,做到一案一卷宗,确保每案可查可评可管。2019年,对全州检察机关2018年已结的70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深刻把握公益诉讼办案规律,进一步规范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执法办案行为,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多来,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检察机关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公益诉讼经费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食药品安全领域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点。在该领域,土壤污染及修复治理、水污染及修复治理、空气污染及治理、食品是否损害人体健康等问题往往都需要进行专业鉴定才能定案,但鉴定难、鉴定贵的问题,目前尚无相关制度保障解决。

  二是与相关行政机关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仍不健全。虽然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特别是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理解、支持、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事业等方面还有差距。

  三是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工作重心在办案上,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目的及效果的宣传不够全面,宣传方式单一,社会知晓面较窄,群众参与度不高,导致检察机关案件线索来源单一。

  四是检察机关自身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仍存在畏难情绪,面对阻力和压力,不敢碰硬、不善监督。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庭审应对、法庭辩论说理等方面的能力不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建议,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作为开拓检察事业发展新的增长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为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全面推进法治黔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政府沟通,争取支持,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顾大局,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深入贯彻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对公益诉讼提出的要求,服务黔南“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制约黔南发展的法治瓶颈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生产好的法治产品,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局面。

  三是抓专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加大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不断建立完善和落实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机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整治,开展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加强跟踪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刚性,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强宣传,进一步传递公益诉讼正能量。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媒介,积极宣传、阐释公益诉讼职能、价值和意义,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保护事业。注重收集工作中的好素材、好点子,深度挖掘宣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好成效、好经验、好办法,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重自强,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升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突出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益诉讼专业团队。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是对全州检察机关的鼓舞和鞭策。我们将以此为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抓好公益诉讼工作,为全州实现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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