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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黔南州政协十二届六次全会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13  作者: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提案内容:关于切实加强我州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州政协社法委)

 

  贵单位在黔南州政协第十二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切实加强我州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州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州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州委政法委潘晓军副书记及时组织委相关责任科室对建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结合政法委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办理工作,现针对提案所提的三点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黔南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关注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积极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州普通中小学986所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16个,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得到强化,近三年来全州政法机关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08件(民事250件,刑事1058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107人次,未成年人犯罪绝对数整体平稳下降(2018年773人,2019年523人,2020年524人)。

  一、关于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领导机构方面

  为推动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5月31日,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就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做了部署,明确了5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为重点任务之一。

  全省会议召开后,州委政法委立即就会议主要精神和我州贯彻落实建议向德智书记和钟阳州长进行了报告,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州委政法委、州民政局牵头迅速研究拟定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制度机制。目前,《关于成立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已经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州委同意印发,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分管政法工作州委领导和分管民政工作州政府领导为主任,设副主任14名、委员31名,分别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并明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

  州未保委成立后,立即按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印发了《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黔南州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方案》,并于7月21日筹备召开了“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推动形成了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方面

  为加强州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调度,州委平安办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黔南建设总体布局,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平安黔南建设考核体系,在州委平安黔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组,并出台了《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口帮扶制度》,明确12家未保委重点单位分别对口帮扶各县(市),实时了解对口联系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 判工作态势、探索专项工作措施。

  同时,为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由涉及牵头单位统筹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调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其中“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工作由州委政法委、团州委共同牵头,从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网信办等12家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团州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建立完善工作体系方面

  《黔南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黔南未保〔2021〕1号)已正式印发,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均已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专项细化机制,预防未成年犯罪方面,州委政法委已起草了《黔南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于近期印发实施。

  下步工作中,州委平安办、州未保委将继续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总体方案要求,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就我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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