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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公益诉讼检察给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准招”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黔南州检察院新闻办综合整理  【字号: | |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还要在更高境界上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把这个关系处理好。”这是2011年5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国有甘溪林场视察时的殷切嘱托。



近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牢记殷切嘱托,深入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紧扣公益诉讼工作规律、特点,聚焦公益保护重点领域,从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入手,能动履职,以公益诉讼检察给出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准招”。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在贵定、荔波、三都等地,检察干警们进山入林涉水,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生态司法保护理念。



贵定检察

检察履职深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青山逶迤,白云悠悠。入秋的贵定县甘溪林场别样静谧,游客流连忘返。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贵定县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该县国有甘溪林场举行。贵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永铨,贵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芳,贵定县林业局党组书记赵兴群出席并为基地揭牌,宝山街道、金南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贵定县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据了解,贵定国有甘县溪林场始建于1958年。经过老一辈林场人不断开荒育苗、护林巡山,昔日荒山渐渐披上绿装。曾几何时,林场职工却陷入了种树护林还是砍树养家的纠结和矛盾中。种树护林,是职责所在、使命使然,砍树则是为了养家糊口。国家实行禁伐限伐政策后,以“木头经济”为支柱产业的国有甘溪林场迎来“当头一棒”,职工收入没有了保障,林场发展陷入困局。为此,贵定县决定通过改革去掉“顽疾”,作出了“政府花钱买生态”的决定,将国有甘溪林场定性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林场实现了身份的转变,从生产销售木材到培育管护森林资源,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党委政府善作善成,我们检察机关也要紧跟其上,为林场发展提供司法保护。”贵定县检察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切身需要,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甘溪国家森林公园为辐射区,以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治理为切入点,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征用林地草地、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


“本次基地挂牌,是我们法检两家共同探索生态司法保护的又一创新举措。”时隔十二年,如今的甘溪林场已实现华丽转身,成了甘溪国家森林公园,林场管理面积1.34万亩,森林总蓄积4.4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06%。森林公园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公园内有银杏、光叶珙桐、喜树、香果树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林麝、猕猴、穿山甲、小灵猫、大灵猫、凤头鹃隼、金鵰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荔波检察

“陪伴式宣讲”为森林研学教育“加码”


8月15日,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荔波县50名青少年走进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参与“全国三亿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成为了幸运的三亿分之一。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据了解,本次活动主题为“走进森林.呵护自然”,由贵州省关注森林活动执行委员会、省林业局主办,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办,旨在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自然、了解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 自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为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营造良好氛围,汇聚磅礴力量。


荔波县森林研学活动


活动当天,荔波县检察院结合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工作有关要求,积极与主办方联动协作,增派派检察干警随行,采取“陪伴式宣讲”的方式向青少年讲解生态司法保护有关知识,为森林研学教育活动加码。


近年来,荔波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紧紧围绕生态保护服务荔波发展大局,就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工作机制,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办理,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和河湖长巡河机制等,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强化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们要着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做绿色生态环保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生态文明新风尚散播到社会各个角落。”当天,荔波县检察院还与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荔波县森林公安、县林业局、县发改局、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在荔波樟江河县城城北码头河段、龙江河联山湾村河段及佳荣镇大土村水库等区域增殖放流鱼苗105000余尾。



三都检察

用数字巡河轨迹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精准度


在三都县,县检察院联合县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组,以“绿水青山共守护·公益诉讼齐参与”为主题,采取“联合执法+现场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巡河活动。


在联合执法活动中,执法组充分发挥大数据效能,借助“河长助手”APP形成的数字巡河轨迹,重点检查饮用水源地甲晒水库库区是否存在周边生活污水直排、水源保护区人为破坏围网、随意进入放牧、学校周边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面漂浮垃圾、非法捕捞、使用摆渡船,大河镇生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企业设施运行,都柳江流域大河至县城段是存在否新增设排污口、违法排污等情况。



“用‘河长助手’APP将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定点记录并拍照上传后,我们将依托APP形成的数字巡河轨迹,做好管护日志、重点事件等资料归类整理、备案,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度。”本次巡河发现河道垃圾乱丢、污水乱排等问题线索2件,均已通过平台移送。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落实整改到位。


“今年已办理案件3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均已落实整改。”近年来,三都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为打造“水面无垃圾、河中清可见、岸边傍绿化、污水无排放”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县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检察干警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用“双语”向在场群众普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多角度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提高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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