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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工程”的纸终究包不住“诈骗实质”的火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谎称自己手里有工程项目、捏造公司采购经理身份、伪造项目合同协议书、骗取钱财礼品.....这一切的“无中生有”都是为了诈骗!近期,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黄某俊提起公诉。



“我手上有几个项目可以给你做,但是需要钱财打点关系才行。”被告人黄某俊经朋友转介绍结识被害人黄某阳,2021年5月至9月间,黄某俊以承包建设项目需要疏通领导关系为由,多次向被害人黄某阳骗取钱财、礼品等共计十六万余元。


“他给我看了工程的框架协议,我就转了很多次账给他,也送过香烟、茶叶、手机、海鲜干等。”据被害人黄某阳诉说,在等待所谓的“工程项目”开工期间,自己多次拿出钱财疏通关系,直到2022年10月13日,带上框架协议等资料找到被告人黄某俊口中的公司去咨询工程开工问题,发现公司并没有黄某俊这个人,才知道已经上当受骗随后报案。


经检察机关审查,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黄某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应以诈骗罪提起公诉,适用简易程序。3月18日,经都匀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黄某俊表示不上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

面对承揽到工程项目需要投资钱财、利用礼品打点关系,一定要谨慎查清工程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审批资料以及有关许可证和批文是否齐全。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尤其多,但是要谨慎这个馅饼是什么“陷”;在面对任何有关财产的事情,都要用头脑想清楚那是不是诈骗。小心防“诈骗”,安全“零”距离,只要我们谨慎行事,捂紧口袋,正确判断,就能远离骗子,远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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