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由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里县政协原副主席陈某某受贿、高利转贷一案,在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定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启松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朱启松和检察官许燕依法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被告人陈某某,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制作了出庭预案。在庭审中,朱启松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并针对案件事实逐一讯问被告人;在示证过程中,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客观、全面对陈某某受贿犯罪和高利转贷犯罪的证据进行客观、全面展示,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均对公诉人出示的所有证据无异议。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发表公诉意见,指出被告人陈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对利益诱惑和他人请托,放松自我约束和要求,未能坚守法律红线和廉洁自律底线,最终触犯刑律,坐到了今天的被告席。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对自己从一名领导干部沦落为今天的阶下囚,追悔莫及,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后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