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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 | 都匀市检察院“五量”管控推进诉源治理
时间:2023-07-13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日报  【字号: | |

都匀市检察院

“五量”管控推进诉源治理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能动检察理念,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实施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提质量、聚能量“五量”管控工作法,促进信访案件稳步下降、司法公信力逐年提升。

提高效率,减存量。以多发易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把罪刑罚相适应作为推动诉源治理的最佳途径之一,促进源头控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深层次、更广领域降低诉前羁押率,通过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加大不捕不诉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把社会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既减少了诉讼对抗,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有效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可能增加更多社会矛盾的负面效应。

治理源头,控增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源头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作用,结合办案实践,针对社会治理风险点和监督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不断加大息诉和解力度,引导息诉化解、定分止争。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举报中心与 12345政务热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平台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律协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诉源共治、效果共赢。

能动预防,减变量。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分类化解,常态化排查涉众、涉检等重点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检调对接、第三方参与、领导包案等措施推动化解。该院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认真贯彻执行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综合社会救助等方式多举措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力争“应救尽救”,最大程度发挥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作用。

增强能力,提质量。定期召开业务调度会,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坚决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捕后判轻刑等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常态化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存在瑕疵的案件予以追责问责,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强化联动,聚能量。压实办案检察官社会治理责任,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将息诉罢访作为办案指标融入业绩考核;强化内部联动,畅通治理渠道;强化外部协同,汇聚工作合力。主动与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对接,加强衔接协同,建立多方联合参与调解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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