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建四局贵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原副经理曲伟冬涉嫌受贿一案,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曲伟冬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曲伟冬利用担任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建四局贵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交通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总经理,中建四局贵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副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