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权威发布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兴伦决定逮捕
时间:2023-11-10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检察  【字号: | |


贵州省贵阳市委原常委、贵安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唐兴伦(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兴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友情链接
版权: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长秀路
邮编:558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