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黔南州检察院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大数据专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一、传达学习省检察院何冀常务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现场观摩会上的讲话精神。
黔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数据办公室主任刘晓军领学了省检察院何冀常务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现场观摩会上的讲话精神,阐述了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对照分析了州检察院在大数据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就今后如何开展大数据工作,刘晓军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大数据相关基础知识,积极适应大数据发展规律来改变我们工作思路和思维习惯,确保各项工作与时代同步、与主流合拍、与未来同行;二是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和大数据应用对检察工作组织架构带来的变革,善于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促进规范司法、推进司法公正上的积极作用;三是深刻认识大数据对检察机关工作方式带来的变革,善于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提高科学决策、公正司法、全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学习《贵州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考评办法》和《贵州省检察大数据相关应用系统考评标准》。
会上,州检察院各相关处室领学了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队伍建设、检察决策、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等类别应用系统的考评标准。
刘晓军要求,各处室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确保工作有明确、有重点、有落实,对工作开展的成效进行认真梳理、总结。
会议还明确了州检察院“大数据应用推进专项工作”的重点工作,制定了重点工作的应用系统的推进方案和考评标准,建立了联系会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