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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院举行综合性司法救助会
时间:2017-09-25  作者:张婷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州检察院控申处与未检处联合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综合性司法救助会。(综合性司法救助,是指除了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外,还提供其他形式的救助,如心理扶助。)当检察官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三名被救助女孩手中,看到她们渐渐展露的笑脸,大家心里也感到了一些慰藉。

  20162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罗某江以“解鬼”的名义多次对甲、乙、丙三名未成年女童实施性侵行为,造成不可弥补的身心创伤。黔南州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在审查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三名被害人都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父母为了生计常年外出打工,无经济能力给予她们进一步的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被害人父母对于疏于对孩子的关心照顾而造成这样的伤害,也感到深深的自责。

  为践行保护性司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州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两部门联动配合,主动与被害人沟通并提供帮助。今年5月,三名被害人正式向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在综合考量三名被害人家庭情况后,州院控申处积极向州政法委申请到三万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本案特殊性,为达到更好的救助效果,州院控申处还联合未检部门,委托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为三名被害女童进行心理疏导,这也是州检察院首次尝试除了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外辅助其他形式的救助。

  “法律是有温度的,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救助,能够将司法的温暖传递给被害人,进而推送到整个社会。希望被害人的父母要耐心细致照顾好孩子,帮助其健康发展,更希望三名被害女孩能尽快走出阴霾,积极面对人生。”州检察院控申处及未检处的检察官表示,还将进一步配合,推动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对未成年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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