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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污染防治战”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荔波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荔波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荔波县甲良镇甲良村甲言组废弃采石场垃圾成堆,恶臭扑鼻,蚊蝇滋生,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生产。 

  在接到当地群众反映后,该县检察院及时联系县环保部门到甲良镇甲良村甲言组废弃采石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荔波县甲良镇政府因原来临时垃圾处理场地正在进行开发而新建垃圾处理场又正在建设当中,无法对新产生的集镇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于是将收集到的甲良集镇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在甲良村甲言组废弃采石场内,作临时堆放,4至6月期间倾倒生活垃圾近60余吨。

  该废弃石场附近有20余亩农作耕地,群众反映该处有泄水洞联通至甲良集镇的人饮水源。甲良镇政府将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倾倒在该处作临时堆放处置,并未报经环保和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评及许可,且并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措施和对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及时处置,大量垃圾露天堆放,无覆盖土层,无防渗等设施,存在对土壤及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的隐患,破坏生态环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

  随后,荔波县检察院积极与县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如何做好“污染防治”、保护好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和沟通。该院已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及时监督甲良镇政府对临时堆放垃圾进行整改,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下一步荔波县检察院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发力,加强与人民法院和相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有效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大美荔波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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