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波县检察院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以员额制检察官为办案核心的模式中,集结自侦部门力量,快速查处何某某、林某利用职务之便冒领生态移民资金的违法行为。
经查,何某某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荔波县翁昂乡(现合并为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小组工作员职务便利,冒用该乡已拢村、拉内村5户21人之名骗取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资金25.2万元。 林某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荔波县翁昂乡已拢村洞常组、坡报组包组干部职务便利,冒用该乡已拢村洞常组3户15人之名骗取国家扶贫生态移民资金18万元。上述二人行为涉嫌贪污犯罪,被该院以贪污罪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