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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检察院院: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暨“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
时间:2019-08-23  作者:丁永忠、靳笙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黔南州检察院在821日下午,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暨“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黔南州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会议由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亦贱主持。州院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州院各综合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办案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中,与会人员观看了“智慧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题视频,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与检察机关为保护民营企业做的做法和成绩。之后,潘凤敏副检察长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会议还通报了《黔南州检察院黔南州工商联关于建立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沟通协作合作备忘录》、公布了黔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3件涉及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

  随后,参会嘉宾纷纷发言,对此次活动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此次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黔南州检察机关立足职责,主动作为,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成效,提高了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的认识。同时,参会人员还建言献策,就黔南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经营环境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金亦贱对各位参会嘉宾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表示感谢,并要求相关部门整理发言,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他强调,全州检察机关一要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营造平等保护发展环境。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时,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以及民营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投资模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的行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二要筑牢依法保护措施,捍卫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坚持少捕慎诉,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维护企业、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三要搭建全面保护平台,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产品。要畅通检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促进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的深入交流,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实行专人负责、交办督办、告知反馈,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疑难复杂案件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为司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持,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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