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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检察院元宵节前夕到省未管所开展帮教活动
时间:2017-02-13  作者:郑萍  新闻来源:福泉市检察院  【字号: | |
    
  29日,在福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永铨带领下,该院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干警及受邀的服刑人员家属一行,冒着冬日的严寒驱车来到了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元宵节来临之前看望涉罪在押的9名福泉籍未成年人,开展亲情帮教活动。活动在在押人员与亲人们轻声交谈中开始,张永铨副检察长将福泉市检察院开展此次帮教活动的目的给家属和在押的孩子们作了介绍,并作了发自肺腑的讲话,希望孩子们认真改造,重新做人,社会不会抛弃他们,家庭更不会抛弃他们。

   

  

  

  活动中,9名在押未成年犯与家长们交叉同坐,进行亲切交谈,家长们询问孩子们学习改造、生活的情况,鼓励他们要树立信心,以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克服困难。因犯故意伤害致死在押服刑的未成年人陈某某说:“尽管我们走上了犯罪道路,给家庭、父母带来了伤害,但社会并没有放弃我们,你们没有抛弃我们,‘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今后我们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把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回馈于社会”。随后未管所的领导也将孩子们在未管所的改造及学习、发展情况向家属们进行了介绍,并带领随行家属参观了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环境。活动中,检察官向9名在押的福泉籍未成年人赠送了《活出全新的自己》等励志书籍。

    借助此次活动的开展,福泉市检察院同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签订了帮教协议书,为下一步更好地搞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形成社会、家庭、监管单位三结合的帮教网络。在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积累帮教工作经验,创新帮教方法,注重帮教实效,为维护福泉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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